【已截止】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汰換工程採購案公開比價須知

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汰換工程採購案 公開比價須知

公告期間:113/09/02~113/09/10 公告字號:(113)宏訊管字第 11302 號

主旨:公告「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汰換工程採購案」公開比價相關規定。
說明:
一、 採購案名稱:「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汰換工程採購案」 (以下稱本案)。
二、採購標的及規格:請詳參本案需求規格書。 三、契約條款:以本公司提供之契約為準。
四、廠商資格:
(一)凡在政府機關登記合格、證照齊全,無債信不良等紀錄,資本總額在新台幣貳佰萬元(含)以上。
(二) 應提供文件:
公開比價資規格審查時,應提供下列文件(影印本部分,請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及公司大、小章或授權投標印鑑),俾進行資格審查:
1.公司變更登記表最新版影本乙份(營業項目應含照明設備類)。 2.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繳款書影本乙份。
3.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影本乙份。
4.授權投標印鑑證明書。
5.投標代表人授權書。
6.報價單(投標價,本項請提供正本)。
(三) 餘依「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採購案汰換工程」需求規格書 之規定辦理。
五、押 標 金:報價項目投標價總額百分之十(公、民營銀行即期支票壹紙繳納,未得標廠商當場無息退還),得標廠商所繳交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,押標金溢出部分,由本公司於七日內開立即期支票退還,不足部分由得標廠商七日內補足。
六、比價程序:
(一)資格標審查:本公司將於113年09月12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正,假本公司(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○八號二樓) 會議室,審查參加廠商之各項資格證件,逾時以棄權論;必要時,本公司得要求廠商當場說明資格相關問題,廠商不得拒絕,拒絕者以棄權論,廠商資格審查完畢後,隨即辦理價格標。
(二)價格標:廠商資格審查完畢後,隨即辦理價格比價;凡資格經審查不合
格者,不得參加價格標。
(三)比價方式:採含稅總價決標方式辦理,由所有合格廠商當場填單比減價格(未在場或未攜帶合格授權章者,以自動棄權論),第一次比減價格不得高於所有合格廠商報價價格之最低價,且歷次比減之價格不得高於前一次比減之最低價,直至廠商不再減價且不高於本公司所訂底價之最低價者得標。
以上,本公司得視實際情形,依本案之需求,彈性辦理。
七、簽訂契約:得標廠商應於7日內完成簽約,未在時間內完成簽約者視同放棄,並沒收押標金不得異議。
八、相關資料:
1.「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汰換工程採購案」需求規格書。
2. 「113年辦公室照明設備暨空調出風口汰換工程採購案」契約書。
九、相關資料領取日期:
凡合於本公告規定資格,有意參加本案之廠商,請於113年09月02日至09月 10日止,於辦公時間(上午9:30~12:30,下午2:00~5:00)內親赴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○八號二樓本公司管理部領取;逾時概不受理。
十、本案如有疑問,請於113年09月10 日前以電話或書面傳真,洽詢本公司管理部。電話:02-27998898 傳真:02-27996900
十一、本須知,本公司有最後解釋之權利。